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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高新區(qū)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來源:本網時間:2021-01-11 15: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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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guī)定,現特向社會公布2020年度河源高新區(qū)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全文包括:基本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tǒng)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情況

  2020年,河源高新區(qū)本著“規(guī)范、明了、方便、實用”的原則,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拓寬信息公開內容,完善公開平臺,健全工作機制,認真貫徹《條例》的各項要求,扎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堅持把政府信息公開作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深化“放管服”改革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舉措。堅持以信息公開取信于民,突出推進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府決策公開,不斷創(chuàng)新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形式,以公開促落實、促規(guī)范、促服務,確保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平穩(wěn)運行、整體推進的良好態(tài)勢。

  一是高度重視,加強領導。高新區(qū)準確把握政府信息公開的基本內涵和總體要求,切實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通過成立政務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安排專人負責政務公開具體工作,確保政務公開工作職責明確、責任到人,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職能部門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切實做到領導、機構、人員“三到位”。

  二是從嚴把關,規(guī)范發(fā)布。根據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要求,結合高新區(qū)工作實際,制定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把好政策關、法律關、業(yè)務關、文字關,做到內容詳實、數據準確、措施具體、指向明確,確保政務公開工作有章可循、發(fā)布規(guī)范。

  三是全面梳理,建章立制。結合市委文件要求,緊緊圍繞與群眾關系密切的事項,全面梳理高新區(qū)基層政務公開目錄,科學界定公開和不公開信息,切實做到“該公開的全部公開,該保密的堅決保密”,確保公開事項分類科學、名稱規(guī)范、指向明確。制定申請公開政務信息的工作流程,明確申請的受理、審查、處理、答復等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具體要求,有效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高新區(qū)政務公開工作秩序。

  四是“兩線”融合,加大宣傳。深化線上線下融合服務,加大公開宣傳力度。一方面,強化政府門戶網站作為信息公開第一平臺的作用,開設政務公開專欄,提供統(tǒng)一的互動交流和在線辦事入口,并由專人專職負責運營,統(tǒng)籌做好信息公開、網站建設、互動回應、政策解讀等各項工作,穩(wěn)步推進政務數據共享開放。另一方面,全面完成高新區(qū)政務服務中心升級改造工作,通過設置24小時政務服務自助區(qū)、信息公開查閱點等方式進一步拓展了信息公開渠道,統(tǒng)籌推進政務公開線上與線下、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相結合。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新
制作數量

本年新
公開數量

對外公開總數量

規(guī)章

1

13

13

規(guī)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0

0

0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0

0

0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0

0

0

行政強制

0

0

0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0

0

第二十條第(九)項

信息內容

采購項目數量

采購總金額

政府集中采購

19

5060605.87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yè)企業(yè)

科研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1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1

1

1

1

1

1

1

(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開

1.屬于國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0

0

0

0

0

0

0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0

0

0

0

0

0

0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0

0

0

0

0

0

0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0

0

0

0

0

0

0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0

0

0

0

0

0

0

2.重復申請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處理

0

0

0

0

0

0

0

(七)總計

1

0

0

0

0

0

1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0

0

0

0

0

0

0

  四、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行政訴訟

結果

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復議后起訴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1

1

  五、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我區(qū)2020年度的政府信息公開未向申請人收取費用。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20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雖然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些成績,但還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斷完善和改進。一是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不夠全面、及時。由于河源高新區(qū)體制原因,管理權限正分批下放,未能及時梳理新增權限涉及的政務公開事項,容易造成應公開未及時公開的問題。二是公開的政務信息中專業(yè)術語相對較多,通俗性、易懂性有待增強。三是區(qū)屬各局辦間對于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還缺乏有效的聯(lián)動機制,信息溝通和協(xié)調還不緊密,尚未形成工作合力,信息公開的廣度和深度仍需進一步挖掘。

  2021年,我區(qū)將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有針對性的改進,并制定出有效措施:一是進一步加強工作領導,細化分工,明確責任,加強對新下方權限的梳理,建立長效機制,定期更新《高新區(qū)基層政務公開目錄》,確保政務信息運用及時、高效、便民,公開渠道通暢,公開質量穩(wěn)步提高。二是完善工作機制,加強政務公開從業(yè)人員業(yè)務技能培訓,著力推進信息公開工作規(guī)范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對專業(yè)術語要備注名詞解釋,使公開內容通俗易懂。三是加大對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投入,強化政務公開工作組與各局、辦的聯(lián)動,設置政務公開聯(lián)絡員,及時傳達、報送相關業(yè)務部門政務公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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